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办学,提高教师素质,使讲课教师能充分地、高水平地交流自己教学改革的新成果,选用恰当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展示自己的教学底功和教学艺术,发挥出最佳教学水平;使听课教师能够提高认识、规范行为、积极配合、博采众长、共同提高,特制定本制度,希全体教师自觉遵守。
1.听课教师要抱着虚心学习的态度,按要求参加各种类型的听课活动;
2.听课教师要提前做好听课准备,听课时请携带笔、听课卡和有关书籍;
3.听课教师要认真听课,模范地执行课堂纪律,净化课堂环境,做到“四不”:不迟到、不早退、不说话、不吸烟,体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4.听课教师应规范、全面、详细、实事求是地填写听课卡,有观点、有见解、有看法、有改进意见,并做到字迹工整,杜绝下列现象发生:
①草率应付填写听课卡;
②让别人代替填写听课卡;
③未听课而随意填写听课卡;
5.听课教师要提前五分钟进入教室,讲课教师授课开始,听课教师请不要再进入教室,并一律按未听课对待;
6.教师听课后,应墨取多砬形式讲行评议课活动;
7.教师听课后,要按有关规定交教务处听课卡,以利于检查和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