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导处 > 教师监考制度

教师监考制度

2020年05月04日 06:09:56 访问量:306


    1.监考教师必须于考试前10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开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按时收交试卷,并将试卷叠齐装订好。

    2.在学生进考场前,监考教师要在考场门口摆放I--2张课桌,以便学生存放与考试有关的物品(书包、书籍、作业本、笔记本等)

    3.每场开考前,监考教师要宣布《中阳一中学生考场纪律及作弊处理意见》,并认真检查学生所携带的物品和考桌上的用具情况。

    4.学生考桌用具要求:

    只允许有垫纸板一块和必要考试用具;

    文科科目不允许带草稿纸,理科科目只允许带8开草稿纸一张。

    5.监考教师在监考时间一律不准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叫备用人员暂时代替)。不准看阅书刊、报纸和评阅试卷或做监考以外的事情。

    6.监考教师在监考时间要全神贯注监督考场的每个学生,执行考场纪律:

    发现学生有作弊意图时,应及时警告、制止;

    发现学生有作弊行为(偷看别人试卷、书籍、笔记、夹带、交换试卷、使用手机等)时,要没收试卷和作弊用具,停止考试,该科以零分计算;

    如实填写《考试情况报告单》,连同试卷一同交教务处。

    7.监考教师在监考期间如有出现未经请假不监考者以旷工论处,每小时扣奖金两元。监考迟到,无故离开监考岗位者,一律视失职,每次扣奖金两元。

    8.课任教师在考自己担任的课时,务必于开考时到教务处领取试卷,要巡视考场,及时纠正试卷中错误的地方,以保证学生的顺利考试。  

 

编辑:白旭飞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五台县槐荫中学 特此声明。

联系地址:五台县槐荫村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