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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2020年05月13日 11:24:21 访问量:125


    一、教师组成:

    教龄未满六年的教师。

    二、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职责:

    (1)每周听青年教师一节课,并填写听课卡。

    (2)每周单独帮助青年教师备一节课。

    (3)每周详细审查青年教师一节课的教案并加注指导性评语、签字。

    (4)从学风、教风和作风等方面,全面关怀和帮助青年教师成长,做到热心、诚心、耐心、严格要求、一丝不苟。

  2.青年教师职责:

    (1)每周至少听两节课,原则上必须听指导教师一节课,听课卡于下周一交教研处。

    (2)每周主动请指导教师帮助自己备一节课。

    (3)每周主动请指导教师审查自己一节课的教案,并主动征求指导教师的意见。

    (4)从学风、教风和作风等方面,认真向指导教师学习,做到虚心、主动、勤奋、兢兢业业、精益求精。

    3.活动考核:

    (1)周一下午,教研处要检查上周青年教师的教案及听课卡。

    (2)周一到周五,教研处要抽查青年教师的实际听课情况。

    (3)每周四下午三节课后,为青年教师活动时间,由教研处教师专业发展部认真组织实旋与考核。

 

编辑:白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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