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考核简便易行,学生品德考核内容与标准以《中学生德育大纲》规定的教育目标、要求、内容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综合归纳为五个方面作为评定的标准:
一、思想政治方面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抵制各种错误思潮。
2.坚决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开放的形势。
3.认真学习教学大纲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初步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社会现象。
二、道德行为方面
1.达到《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定的基本要求,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和良好品德。
2.正确处理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热爱集体,积极维护集体利益。
3.积极参加学英雄、学先进活动,知行一致,具有初步的为人民服务思想。
三、劳动与社会实践方面
1.认真学习劳动技术课,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和家务劳动。
2.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3.尊重劳动人民,珍惜劳动成果。
四、遵纪守法方面
1.遵守《中学生守则》,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具有初步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
2.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3.遵守公民道德,具有文明礼貌行为和关心、爱护、尊重他人的品德,养成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
五、学习方面
要求
1.勤奋好学,努力进取,学习目的明确。
2.有良好的学风和学习习惯,能知难而进,持之以恒,珍惜时间。
3.能全面发展,学有特长,并有业务爱好。
根据学生在以上诸方面的表现,考核分别评为优秀、及格、不及格三个等级。
优秀:对考核规定的五方面内容均能基本做到,在某一方面有突出的成绩。
及格:对考核规定的五方面内容能基本做到,在某些方面有缺点或错误,但能改正,而且进步快。
不及格:对考核规定的五方面内容基本上做到一二项,但大部分没能做到,或在某些方面有严重错误,或有违法、有轻微犯罪行为但拒不接受教育无明显改正表现。
实施考核的原则与方法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考核过程中必须根据评定的内容 标准的基本要求,从学生实际出发,用全面、发展的观点评价学生,实事求是地分析学生的优点、缺点,防止片面性,必须坚决纠正那种片面追求升学率而在考核中弄虚作假或以学科考分代替 思想品德和政治态度等错误倾向。
2.实行民主考核方法,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在考核中的作用,实行学生自评、小组互评,征求课任老师意见,班主任总评相结合的三级考核方法。
3.评语采取写实的方法,写实的关键是各班要加强对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建立健全考核检查制度,认真记录好学生平时的表现,进行综合分析,从而真实、具体、全面、重点突出地反映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行为表现。
4.考核结果与学生见面,班主任要通过个别谈话等形式认真听取学生意见,对学生的意见既要尊重又要引导,防止压制民主和放任自流。
考核评定工作的管理
1.学校由校长负责学生的品行考核工作,对学生的评语和品德登记,非毕业班由政教处审定后加盖公章,毕业年级由校长(副校长)审定后加盖公章。
2.期末、学年末评语结果(包括操行评语和操行等级)均应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并将学年末评定结果记入学生学籍档案,作为参加高考招生录取工作中德育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