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向名师学习,了解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服务教学,了解学生、分析学情,推动我校素质教育和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共同促进各班大幅度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中层以上领导听课制度。
1.校长、书记、副校长每周听课不少于3节,每月不少于12节。
2.教务处、教研处主任、副主任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每月不少于l0节。
3.政教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每月不少于8节。
4.每位领导要使用听课卡或专用听课本,每月由校领导检查一次,听课情况予以公布。
5.注意事项:领导听课必须在打上课铃前进入教室,自带凳子,关闭手机,绝不允许在上课时接听手机,或中途离开课堂,对上课教师要有礼貌。
6.本制度从2004年2月开学初执行,原有关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