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体行政教辅人员必须准时上下班,坚持坐班制度,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有事要请假。各处室部领导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对本处室部人员进行考核。
2.实行上班签到、下班签退和班中查岗制度,每天签到时间:上午8:00—8:10,下午2:20—2:30(秋冬春季)或2:50—3:0O(夏季)。下班签退,保证每天工作八小时。校领导和处室部主任不定时对行政教辅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
3.不论公假、私假,必须办理有关请假手续。三天之内,由处室部主任同意,主管副校长批准;三天以上,由处室部主任签字,主管副校长同意,校长批准。所有请假手续,均在学校办公室办理。
4.每周五下午,各处室部分管考勤的负责人员,把本周的考勤表报到学校办公室,同时领取下周考勤表。
5.全校干部和行政人员分行政、教学、政教总务三块集中签到签退。各部分主管副校长要严格管理,严禁代签。
6.对于迟到、早退和旷会、旷工的教工要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
7.经济处罚规定如下:
(1)迟到、早退1次,各扣除结构奖金5元。
(2)中间缺岗l次,扣除结构奖金5元。
(3)旷会l次,扣除结构奖金l0元。
(4)旷工l天扣除结构奖金50元。
8.请私假(事假、病假)扣罚规定如下:
(1)请假l天,扣除结构奖金l0元。
(2)会议请假l次,扣除结构奖金4元。
9.由各职能部门分别进行出勤考核,由校办公室执行考核结果。
10.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关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