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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奖惩制度

2020年05月04日 06:26:36 访问量:298


    一、奖励制度:

    1.对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者,要评为校三好学生,发给三好学生奖状和证章。

2.校三好生中的姣姣者,学校要向市、省教育管理部门推荐,  使他们参加市、省三好学生的评选。 

3.凡是小发明、小创造、学科竞赛成绩突出或体育成绩显著  (破校、市、省纪录)者,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4.在素质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中,成绩显著者,如拾金不昧  (价值比较大)者,助人为乐有自我牺牲精神者,给予表扬奖励,并向各级报刊发稿,表彰其先进事迹。  

5.遵守《学生守则》好的,发给《中学生守则合格证》。

6.学习成绩突出或竞赛成绩突出者,要向名牌大学推荐保送。

    7.高考考入清华北大者,学校给予物质奖励。 

    二、惩罚制度

1.凡参加社会上小集团活动,危害社会、危害学校、违犯法纪者,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以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直至由公安机关处罚。

2.凡是严重破坏学校的校规校纪,而又屡教不改者,要同家长联系,给予校纪处分。

3.损害公物和花草,情节严重者,要给予批评教育以至校纪处分,并要令其折价赔偿损失。  

4.凡是在学校吵架、打架、影响极坏或有意伤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以至校纪处分。

5.凡是在老师上课时无理取闹、干扰课堂秩序或者任意捉弄、打骂教工者,视情节轻重同家长联系,视情节轻重给予校纪处理。

 

编辑:白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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