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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2020年05月31日 10:11:26 访问量:276


    1.学校应建立主管校长负责,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每年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主动到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苍蝇、蟑螂等四害滋生的条件。

    5.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品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超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6.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在烹调后到出售前,若超过2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l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8.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天加工,不得制售冷荤凉菜,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剩余食品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9.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10.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11.食品专用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2.外购订餐时,必须索取送餐者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送餐者卫生许可证上必须注明“送餐”的许可项目。

编辑:白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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