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县级通知 >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2021年03月03日 09:26:06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访问量:722



晋教师函〔2021〕10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各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师德师风不端行为和突出问题,努力建设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省教育厅于2020年10月组织开展了覆盖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师德师风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查处并曝光了一批违背师德师风的典型案例。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在即,为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压实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省教育厅决定,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开学后组织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回头看并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全体教职工对师德师风政策进行再学习。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教职工大会、专家辅导、警示教育等形式,组织全体教师对教师法、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进行深入学习和再学习,再次向所有教师传达国家和我省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文件精神、工作要求,促进全体教师进一步形成遵纪守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共识,激励广大教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不断涵养高尚师德,提高教育管理能力和教书育人水平。
  二、加强正反面典型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通过校报校刊、广播电视、校园网络、橱窗板报、微信公众号等校内外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正面典型,讲好师德故事,营造倡导全体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将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查处的师德失范行为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举一反三,告诫广大教师深刻汲取教训,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切实增强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持续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化巩固师德师风治理成果,对师德违规问题主动出击、及时处置,坚决执行师德师风铁律,把严管与厚爱的原则体现在师德师风建设与管理中,把“害群之马”及时清除出教师队伍,形成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教育领域良好生态。要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对每一件实名举报要逐一核查,并建立完善追责问责制度,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除要按规定严厉处理涉事教师外,还要对所在学校和相关主管部门及其责任人实行追责问责。
  各地各校专题教育活动情况材料要归档保存。省教育厅将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发生恶性事件的教师和学校进行公开通报并严肃追责问责。 

 

  

  山西省教育厅
  2021年2月18日
编辑:五台教育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五台县槐荫中学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