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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2020年05月13日 11:49:37 访问量:168


    1.一切设备、器材、工具、材料都是国家财产,只限于教学使用,保管人员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保管工作。

    2.保管人员对各种设备、器材、工具应做到帐、物、卡相符。

    3.各种物品要分门别类摆放、保管,做到防火、防潮、防碰、防盗。

    4.对某些电器设备要定期通风、通电,防止物品损坏、发霉、变质。

    5.要严格履行各种借用手续,物品出库要有领导签字。

    维修制度:

    1.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交电教馆,由专业人员修理、不得私自拆卸。

    2.贵重设备应由技术人员修理,不得私自乱动。

    3.检修时要填写维修记录,视其故障情况进行处理。

4.对人为损坏和丢失器材者,由本人赔偿;因教学损坏者,本人赔偿50%修理费。

5.设备维修好以后,要立即送交使用单位和个人,不得积压,以免影响使用。  

    使用制度:

l.电教器材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做到认真保管,加倍爱护。

2.电教员要向教师介绍新来仪器的性能、特点及使用方法。

3.外语、语文、音乐教师凭组长签条,领取录音机,领取期限一学期,用毕交回。 

4.各班内电教设备要妥善保管,设施要爱护,期末应交回电教馆。

5.各电教室的设备,只能由专职人员操作使用,其它人员不得随意乱动。

编辑:白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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