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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来文登记传阅制度

2020年05月18日 15:34:27 访问量:472


    1.凡上级来文全部进行登记。中央和省委、市委文件用专册登记,其他文件用另册登记。

    2.根据文件分类,分别请校长或书记进行阅示。

    3.按照校长或书记的阅示精神,分别请有关领导传阅,或分别送到有关处室执行。

    4.在来文登记上注明校领导阅示结果、所送达执行部门,学期末把有关文件从执行处回收。

    5.中央文件需回收上交市委机要室,所以要特别认真传阅保存,不得出现任何差错。

编辑:白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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