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保证党员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每周二下午二节课后为法定党员活动时间,除节假日和考试外,任何人不得随便变更。
3.党员活动内容,以政治理论学习、义务学习、外出集体活动、观看录像、民主生活会、组织发展为主。
4.党员活动形式,以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员深入班级等为主。
5.党员活动期间,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有事要请假,按照《党员制度》办理有关手续。
6.每次党员活动,党委干事都要做好考勤。每年12月底汇总公布党员活动考勤情况,凡每次活动都参加者,期末发党员全勤奖。
7.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