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课堂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深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与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如下:
1、任课教师是课堂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不准迟到早退,不准丢课、旷课,不准随意离开课堂,不准私自乱调课辅。
要求教师,上课铃声结束前进入教室,下课铃声结束后离开教室。
3、不准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要保证教学过程的安全性。
4、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要结合学科特点,实时进行安全教育。
5、不准组织或安排学生从事不宜的劳动或其他活动。对已知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要作好安全保护工作。
6、对突发疾病或受伤的学生,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并立即报告班主任、学校领导。
7、任课教师在组织体育教学或参加校外活动时,应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8、进入教室后应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教师亲自填写班日志。若发现有学生未到课堂,应及时通知班主任。
9、学生进教室后,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其离开教室。特殊情况需有教师或学生陪同,或者通知班主任老师处理。
10、为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任何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无特殊情况,课堂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若确要离开,要请其他教师暂代替管理学生,被请教师为课堂安全责任人。
说明一点,如果出现由于教师旷课、丢课、迟到、早退、中途离开教室、上课未清点清楚人数等原因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课辅表上安排的上课教师承担全部责任。
11、有关体育课的规定。室内课同其他科任老师要求相同。室外课规定如下:铃声响后,整队,清点人数,做好学生考勤登记;向学生讲明本节课教学内容;热身运动结束,开始正常授课;下课前五分钟时整队集合,再一次清点学生人数,做好考勤登记。体育课无教学内容或学生自由活动视为教学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体育老师承担全部责任。
12、由于学校开会、教研等活动占用正常上课时间的,教导处要安排专职人员管理学生。如果未安排,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教导主任负责;如果已安排,由于管理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由管理人员负责。
13、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是第一知情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处理,及时汇报。教师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负责,妥善处理好事故。对“首遇”而不负责任、采取回避态度的教师,定为师德不称职,年终考核定为不定等次;导致事态扩大、出现重大事故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教导处要做好常规考勤登记,学校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教师,根据后果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 校(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高钧
任课教师(签字):
2021年3月1日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教师本人一份,学校存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