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会计法》及有关财务制度,协助总务主任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严格执行年度预算计划的开支范围和标准,编制报销凭证。
2.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对帐和报账工作。
(1)建立和健全与会计业务有关的原始记录和原始凭证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和正确可靠,做好归档工作。
(2)认真审核各种会计凭证,防止凭证错漏不全。
(3)按国家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使用统一的科目。
(4)根据会计凭证记录,做到及时记帐,保证帐证相符。
(5)经常核对帐目,核实债权债务,保证帐帐相符。
(6)按时结算帐目,编制会计报表,保证帐表相符,报送及时。
3.会计人员应向本单位领导、上级机关和财政、银行、税务等部门派来的审计人员核实,提供各项真实资料,如实回答各项问题,不得作假。
4.必须做好有关会计资料、账簿、发票等的保管工作,并定期进行整理、监查,防止虫蛀、潮湿变坏。
5.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能报销,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
6.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会计人员职权条例”和有关规定,坚持原则,敢于抵制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
7.根据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到市会计核算中心办理有关手续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