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全面提高师生安全意识,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平稳进行,特制订教学工作安全管理措施。
一、总则
教学工作安全,是每个教职工的职责; 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班主任职责
1、班主任在班会课上做到安全教育常态化,并写好班会安全教育记录。
2、定期检查教室内是否有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包括铁锹等劳动工具要放置在安全的地方)。
3、教育学生上下楼梯不能拥挤推搡,严禁在教室和楼道追逐打闹,拍球等容易引起混乱纠纷的事情。
4、课前饭后,空课空自习时间,做好管理教育,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5、做好班级内用电安全管理,严禁学生在教室里私拉乱接乱用电器设备,特别是严禁在多媒体柜内充电。班主任每天至少要检查一次多媒体柜。
三、教师职责
1、按时上下课,严禁迟到早退旷课私自调课。课前首先清点学生,并填写班日志。缺勤学生要第一时间电话通知班主任。由于教师未按时上下课,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教师负责。
2、做好上课期间学生纪律管理,严禁学生玩手机等有拍照功能的电子产品。发现手机及充电设备,予以收缴。
3、全程关注学生安全有序进行学习活动。
4、使用多媒体等电子设备,保证安全进行。
四、教导处职责
1、查课人员按时检查教学楼内班级纪律是否达标、安全工作是否到位,并做好记录。
2、学生出现迟到、早退、上课期间出入教室,教室或楼道喧哗、打闹等违纪行为要做好记录并通知班主任。
3、教室内发现手机和充电设备,一律收缴并做好记录。
4、发现严重违纪行为时要及时制止,并通第一时间通知班主任及政教处进行处置。
五、如有补充,另行通知。
教导处
2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