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生学习生活、学校的管理正常进行,规范学生请假行为,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为病假和事假两种。
病假:因学生本人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事假:因学生本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而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学生不得请事假。
2.学生因以上不能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必须履行请假程序。
二、准假权限
1.一节课的请假,由代课教师审批。
2.半天以上,三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3.三天以上的请假,由分管校长审批。
三、请假程序
1.学生到班主任处填写《请假条》,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请假的理由、请假的天数等信息。然后到学生处登记相关请假信息,审核盖章后,凭假条出入校门。
2.因病请假,到校时必须提供村委诊所或社区及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因特殊事情请假必须提供学生家长证明。
3.按照准假权限不同,分别由班主任同意后,学生方可离校或不参加教学等集体活动。
四、销假
1.请假期满,学生必须及时到门卫处和学生处履行销假手续,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处理。
2.逾期不能销假的学生,必须提前由家长到校履行补假手续。
五、其它
1.各班应执行每天点名制度,及时发现缺席、迟到、早退和旷课的学生,并做好记录,班主任应第一时间告知家长。
2.学生因事、因病不能按时到校上课和参加活动,事先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应持有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学生家长应来校请假或电话告知班主任学生缺席原因。
3.学校上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学生家长请求将子女带出校园,学生应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门卫履行核查、登记手续,学生方可出校。
4.学生在校期间,遇紧急情况(如突发疾病)来不及请假的,可事后补假条。
5.对弄虚作假的请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准假,并按旷课处理。
6.学生无论任何情况,绝不允许私自离校,一经发现立即通知家长,且在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由学生及家长承担责任。
五台县槐荫中学学生处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