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检院“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省院学习“两法”专项活动要求,为了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5月25日下午,五台县检察院张新娥(槐荫中学兼职法治副校长)、郑丽娟走进槐荫中学,列席了学校校务扩大会。高钧书记主持会议,学校班主任以上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新娥详细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尤其是解读了与学校密切联系的“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和“校园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于“强制报告制度”,要求一旦发现学生出现遭受不法侵害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学校要立即报告,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主管行政机关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入职查询制度”是全面构建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火墙”,可以更好的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于“校园欺凌防控工作制度”,要求学校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引导、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学生欺凌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同时,检校双方就如何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有针对性地预防性侵害、校园欺凌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高钧书记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积极落实“两法”,对校园安全这个重要课题,做到思想上有“防线”,处事上有“底线”,用心用情守护每一个孩子。县检察院还向参加校务会的校领导和教师发放了调查问卷,进一步了解学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两法”相关工作情况。
下一步五台县人民检察院将联合教育部门对学校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校园欺凌防控工作制度”的情况进行走访调查,确保“三项制度”落实落地;同时加强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