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建成区内住宅小区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专项督查通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组(党委):
当前正处在疫情防控诊治攻坚和“双返”高峰期,为确保防控工作高效、有序、畅通开展,根据2月13日省纪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精准监督工作导则》、2月25日五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成区内住宅小区建立疫情防控四级责任制的通知》及2月26日县委政府安排部署,2月27日县纪委监委6个监督检查组重点针对建成区内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防控工作总体情况
住宅小区是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第一道防线,防控任务繁杂艰巨,从出入登记、测量体温,到入户排查、宣传防控等,每项工作都十分琐碎,做好这些基础性工作,对有效阻击疫情扩散意义重大。从监督检查组反馈情况来看,我县建成区内大部分住宅小区能够按照四级责任制职责划分和七项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防控工作,基本做到机制健全、措施到位、管理严格。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检查中发现,还有26个小区存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管理不够严格等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责任单位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1、个别责任单位没有做到对所属小区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清查,信息掌握的不全面。
2、个别责任单位对所属小区卡点值守人员管理方式单一,管理不严格。
(二)派驻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1、个别派驻工作人员对所属小区卡点值守人员督查频率不高。
2、个别派驻工作人员没有核查小区租房住户的信息。
(三)社区责任人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1、个别社区责任人对所属小区宣传方式单一,宣传力度不大。
2、个别社区责任人包服责任落实不到位,如体温测试、室内消毒不到位。
(四)小区卡点值守人员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1、部分小区存在无人值守的现象。
2、部分小区不检测出入人员体温。
3、部分小区出入登记不细致,如信息登记不全面、进出人员不登记、对车载人员不检查。
(五)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1、部分小区周围有人员聚集现象。
2、少数居民未戴口罩在小区走动。
3、部分小区卡点没有体温检测仪。
为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是疫情联防联控的第一线,也是外防输出、内防扩散最有效的防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好五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成区内住宅小区建立疫情防控四级责任制的通知》,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四级责任制落实工作,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同时注重举一反三,自查自改。
县纪委监委将对存在问题的小区给相关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进行“回头看”检查,如发现虚假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县纪委监委督查组对建成区内住宅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持续进行明察暗访,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交办,及时整改,确保住宅小区各项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中共五台县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