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切实加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意识和国防观念,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市教育局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每学年第一学期初对高一年级新生进行军政训练,时间两周,地点本校大操场。
3.每次军训聘请教官。主要与驻市部队或本市武警部队联系,也可聘请有经验的复转军人担任。
4.军训内容主要包括:队列队形训练,艰苦奋斗教育,遵守纪律教育,国防观念教育以及一些简单的军事要领。
5.高一新生必须人人参加军训,任何人不得无故缺训,本学期思想品德鉴定表要强调军训中的思想表现。
6.一切军训具体事宜由政教处统一负责,涉外联系可与办公室配合进行。
7.军训工作要列入学校高一课程计划,统一按照新课程规定计算学生积分,由教务处负责学生学分的统一与管理。